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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拟货币”炒作是个真实的坑(热点聚焦)

文章来源:中青在线-话说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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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09-18 09:51:43

  近年来,比特币、以太币、莱特币为代表的“虚拟货币”在一些互联网平台上进行集中交易。这些“货币”的价格不仅经常在短期内暴涨暴跌,其在金融科技的帮助下渐渐向投资、融资等金融领域扩散,引发了各界对于相关风险的广泛关注。不久前,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委联合发布《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对相关行为做出了明确规范。专家指出,“虚拟货币”并非货币当局发行的法定货币,其本质上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因此,认为“虚拟货币”具有或将会具有法定货币属性并借此开展投机炒作、网络集资、借贷融资等行为,无疑具有很大的法律风险和经济风险。

  不具有货币属性

  七部委联合发布的《公告》明确指出,代币发行融资中使用的代币或“虚拟货币”不由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也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与此同时,《公告》还指出,违规发售、流通,向投资者筹集比特币、以太币等所谓“虚拟货币”,本质上是一种未经批准的非法公开融资行为,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非法发行证券以及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

  信达证券首席策略分析师陈嘉禾表示,真正的货币或者有货币属性的东西,其价值的保障来自于两个方面:一是强大的国家政权保障与背书,二是普遍的民众使用性与难以替代性。因此,虚拟货币显然不是真正的货币。

  在德国安联集团首席经济顾问默罕默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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