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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例行督察中期督导反馈会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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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10-17 10:15:00

   10月14日,莱芜市土地例行督察中期督导情况反馈会召开。国家土地督察济南局巡视员、副专员王春秋,市委副书记、代市长梅建华,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王光华出席会议。
    王春秋对我市土地整改工作给予肯定。他说,莱芜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土地督察问题整改,采取坚决有力措施,形成了整改问题与制度建设同步推进的良好氛围,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也要清醒看到,整改工作中还存在标准不统一、进展不平衡等问题,必须切实加以解决。下一步,要按照“发现在初始、解决在萌芽”的要求,加大巡查力度,对违法用地一查到底。要高位推动,落实党委政府管地用地主体责任。要坚持与时俱进,完善各项制度,切实保护好、管理好、利用好国土资源,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梅建华对此次督察表示欢迎和感谢。他说,土地例行督察是对我市土地利用管理工作的一次全面“体检”,有利于帮助我们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规范全市土地管理秩序,提高土地管理工作水平。
    就进一步做好全市土地管理工作,梅建华要求,一要认识再提高,充分认清土地督察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树立正确发展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五大发展理念上,不折不扣地完成各项整改任务。二要措施再强化,狠抓问题整改落实。按照督导组的要求,立即对问题整改工作进行梳理,列出清单,细化任务,集中人力物力,加快工作进度。三要执法再从严,维护良好的土地管理秩序。进一步创新监察手段,加大执法力度,强化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用地行为。要进一步加强执法巡查,对违法用地早预防、早制止,切实将违法用地消灭在萌芽状态。四要机制再完善,切实提高土地管理水平。正确处理保护土地与保障发展的关系,创新用地管理模式。严格落实党委政府主体责任和各部门的共同责任,强化责任追究,依法依规问责,督促各级各部门各企业遵守土地管理法律法规,不断提高我市土地管理工作水平。
    会上,王光华汇报了我市土地整改工作情况;莱城区、钢城区负责同志汇报例行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市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就落实莱办发〔2016〕42号文件情况作了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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