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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开展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

文章来源: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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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02-27 09:53:14

2月26日,记者从市农业局获悉,近日,我市出台了莱芜市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方案。方案明确了划定目标、总体要求、工作步骤、工作措施,对我市的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进行了全面的安排和部署,为到2019年底,全市完成省政府确定的10万亩粮食生产功能区(小麦生产功能区10万亩、玉米生产功能区10万亩,玉米面积为与小麦复种面积)划定任务打好了基础。

 

本次粮食生产功能区的划定范围为基础条件相对较好、生产相对稳定、功能作用长期有保障的地块。水土资源条件较好,坡度在15度以下的永久基本农田;相对集中连片,原则上平原地区连片面积不低于500亩,丘陵地区连片面积不低于50亩;农田灌排工程等农业基础设施比较完备,生态环境良好,未列入退耕还林还草、还湖还湿、耕地休耕试点等范围。粮食生产功能区在永久基本农田中划定,优先选择已建成或规划建设的高标准农田进行划定。具有小麦、玉米的种植传统,近三年播种面积和产量基本稳定的地块。结合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与土地利用、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规划衔接,在较长时间内确保不被其他建设征占用的地块。

 

根据方案要求,2019年3月底前要形成全面划定成果,2019年6月底前完成审核和汇总划定成果。各区要按照相关技术规程要求,做好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数据的测绘搜集工作,开展上图入库、建档立册,并逐级汇总地块图斑及信息,形成上下衔接、规范统一的信息系统。在确保粮食生产功能区信息安全的前提下,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

 

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是落实国家粮食安全战略、确保农业农村经济稳中求进的必然要求,是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农业区域布局的重大举措,是完善农业调控方式、推进现代农业建设的有效途径。目前,我市已经将划定任务分解到各区,并要求各区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为开展好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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