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济南 > 聚焦莱芜 > 正文

莱芜交警解读销分新规:3月1日前不必扎堆销分

文章来源:
字体:
发布时间:2018-02-28 09:43:25


莱芜交通违法处理大厅窗口未出现车主扎堆销分的情况(记者 郑双双摄)

  近日,一则“3月1日起2018驾驶证销分实施新规”的消息引发了广大车主关注,各地出现了车主扎堆到交通违法处理大厅销分的情况。对此,莱芜交警称:所谓的销分新规是被误解了,实际上是“交管12123”App增加了新功能。因此,大家不必扎堆销分。

  27日下午,大众网记者咨询了莱芜市公安交警支队宣教科工作人员,对方称网络上流传的关于“3月1日起2018驾驶证销分实施新规”引发了车主误解,对此,莱芜交警通过其官方微信(@莱芜交警订阅号)进行了问题解答,并在交通违法处理大厅服务窗口及进门处张贴温馨提示,提醒广大车主勿听信网上传言。

莱芜交警订阅号官方发布“交管12123”备案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问题答疑

  “交管12123”备案非本人名下机动车问题答疑:

  问题一:一个驾驶人最多可以备案多少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

  答:一个驾驶人最多可以同时备案3非本人名下机动车。

  问题二:同一辆机动车可以同时被多少驾驶人备案?

  答:一辆机动车最多可以被车主以外的3个驾驶人备案。

点击浏览下一张

莱芜交通违法处理大厅外,张贴了关于“交管12123”APP业务办理的温馨提示

  问题三:如何解除已备案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信息?

  答:驾驶人可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或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业务窗口随时解除已备案的非本人名下机动车,解除后可重新申请备案其他机动车。

  问题四: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备案非本人名下机动车时,用户需要面签后才可以申请么?

  答:不需要,驾驶人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或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管理平台完成用户注册后,即可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申请备案非本人名下机动车,无面签限制要求。

  问题五:驾驶单位车辆、出租车辆、租赁车辆等发生的交通违法如何处理?

  答: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只能处理个人名下小型汽车的交通违法行为,驾驶单位车辆、出租车辆、租赁车辆等发生的交通违法,驾驶人可前往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处理

  问题六:驾驶未备案到本人名下的非本人机动车,有交通违法行为后如何处理?

  答:驾驶人可前往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处理。

  问题七:在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处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记录,是否需要提前备案?

  答:在公安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处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记录时不需要提前备案,处理窗口民警将现场人工审核驾驶人提供的本人驾驶证、身份证和机动车行驶证等原件材料。

  问题八:“交管12123”备案非本人名下机动车的功能什么时候实施?

  答:目前,已有280多个城市“交管12123”平台开通了备案非本人名下机动车的功能,其他城市也将于年内陆续开通,具体时间可向当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咨询。

发表评论 共有条评论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匿名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