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7日,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日前,我市公布第一批历史建筑名单,玄武庙、泰山行宫等4处入选。
据悉,为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历史建筑保护和利用工作的通知》(建规〔2017〕212号)、《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优秀)建筑确定工作的通知》(鲁建规〔2017〕15号)等文件精神,加强我市历史建筑保护管理,更好地传承历史文化,保留历史记忆,彰显地域特色,根据历史建筑保护公布程序,经研究,确定玄武庙、泰山行宫等4处建筑为我市第一批历史建筑。
同时,根据有关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等有关规定,加强历史建筑保护管理宣传,落实历史建筑保护利用措施,切实做好我市历史建筑保护管理的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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