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日上午,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新闻发布会,通报5起拒不执行典型案例,并就莱芜市解决“基本执行难”问题的情况作了说明。
案例一:被执行人毕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
基本案情:申请执行人刘某与被执行人毕某返还财产纠纷一案,莱城区法院判决毕某返还刘某捷达出租车一辆,并赔偿经济损失62400元。因毕某拒不返还车辆,刘某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立案后,执行法院依法向毕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毕某仍拒绝返还车辆,其行为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执行法院将有关证据线索向公安机关移送,公安机关以拒执罪立案侦查。2018年4月10日,莱城区法院对毕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一案依法作出判决,以毕某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指定交付的财物,致使判决无法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对其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案例二:被执行人马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
基本案情:申请执行人某矿业公司与被执行人马某排除妨害一案,莱城区法院判决马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30日内,将占用土地上的设备、房屋拆除,将种植的树木迁出,恢复原状。马某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判决生效后,马某未履行判决义务,申请执行人某矿业公司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马某拒不配合执行,马某的行为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莱城区法院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立案侦查。2017年12月26日,莱城区法院对马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一案作出判决,以马某对人民法院的判决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判处罚金15000元。
案例三:被执行人冯某不履行法律义务被搜查案
基本案情:申请执行人李某与被执行人冯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莱城区法院判决被执行人冯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偿还李某货款101080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冯某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李某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进入执行程序后,经依法传唤,冯某拒不到庭,莱城区法院决定对其采取搜查措施。在当地法院的协助下,搜查到冯某及其配偶银行卡数张、保险缴费单及现金等财产。迫于制裁压力,冯某与申请执行人李某达成和解,当场履行完毕,本案顺利执结。
案例四:被执行人尚某乙拒不履行 法律义务被拘留案
基本案情:申请执行人尚某甲与被执行人尚某乙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莱城区法院判决尚某乙支付尚某甲饲料欠款8000元。判决生效后,尚某乙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尚某甲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院通过网络查控,未查询到尚某乙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根据申请执行人提供的财产线索,执行法院对尚某乙相关财产进行影像取证,并决定依法对尚某乙采取拘留措施。尚某乙在被拘留当日慑于压力主动联系其亲属,将案件款全部缴纳,案件成功执结。
案例五:被执行人六安市某公司拒不履行 义务其法定代表人被罚款案
基本案情:申请执行人山东某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六安某齿轮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被执行人原为集体企业,停产多年,涉多起执行案件其名下土地房产之前被多次查封,现有财产线索不足以偿还本案债务,案件一时陷入僵局。后执行法院查明,被执行人的股东六安市某公司在被执行人设立时出资不实,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法院依法追加该股东为本案被执行人。鉴于被执行人六安市某公司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未在指定期限内向法院报告财产,钢城区法院先后两次对公司法定代表人杨某作出罚款决定,罚款金额共计20万元。后杨某主动协调,履行全部还款义务,案件得以圆满执结。
今年以来,莱芜市两级法院按照“基本解决执行难”的要求,不断加大执行力度,充分运用罚款、拘留、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出境、限制高消费、追究刑事责任等措施,加大对规避、抗拒执行行为的惩戒力度,促使被执行人履行义务,有力地维护了群众利益和司法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