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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调解工作的莱芜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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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11-22 10:32:04

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加强社会治理制度建设,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加强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建设,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

 

——— 摘自《习近平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

 

11月17日,莱芜龙园宾馆,90余名全国知名人民调解专家学者云集。

 

当日,由上海政法学院主办,市司法局、市人民调解员协会承办的第五届全国人民调解理论与实务研讨会在我市召开。来自上海、山东、江苏、天津、福建等全国各地的人民调解领域的专家学者参加了研讨。

 

上午八点半,研讨会开幕。与会代表围绕多元纠纷解决机制中的人民调解、人民调解与法治中国建设、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新发展等议题进行了热烈而深入的研讨。专家学者各抒己见,畅所欲言,对相关问题提出各自独到的见解。

 

“我们搭建了一个平台,让全国从事人民调解理论和实务的高校、律所、各种各样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司法行政机关参与进来,给大家交流创造了一个机会。我们将在教学科研、实践实务理论研究等方面共同携手,合作成果将越来越多,合作内容也会越来越丰富,合作台阶更上一个水平。”上海政法学院法律学院院长侯怀霞表示。

 

《论家事纠纷人民调解的专业化发展》《银行业纠纷调解机制比较研究》《律师在诉讼中参与调解的特点和作用》……一篇篇高质量的与人民调解实践相结合的学术论文,一场场发人深思的现场报告,与会专家学者交流着经验,探讨着课题,也描绘出人民调解光辉灿烂的明天。

 

研讨会上,我市向来自全国各地的人民调解工作专家学者详细介绍了我市近年来人民调解工作取得的丰硕成果。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广大人民调解组织、人民调解员,全面实施《人民调解法》,认真落实上级的决策部署,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大力排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推动人民调解工作创新发展,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人民调解组织网络进一步健全,全市村(社区)和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实现了全覆盖,医疗纠纷、道路交通、劳动争议等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普遍建立,推动在基层人民法院、公安派出所、交警、信访等部门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健全完善了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联动工作体系。目前,全市各级共设立矛盾纠纷调处中心26个,发展行业性专业性及企事业单位调解组织226个,各村(社区)共设立人民调解室1067个,人民调解员4488人。人民调解员队伍素质明显提高,形成了专兼结合、优势互补的队伍力量,涌现出了像时向菊、刘丰生等一批全国人民调解能手。人民调解工作制度化、专业化建设进一步加强,在全省率先出台了人民调解案件补贴制度,有力地促进了人民调解工作质量的提高。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成效显著,近年来,全市人民调解组织每年调解矛盾纠纷9000多件,调解成功率达98%以上。人民调解创新发展取得积极成效,口镇申陈村“60年矛盾纠纷不出村”经验在全国人民调解工作会议上作典型发言,“四创四建”打造城乡一体纠纷化解新机制被司法部《司法行政工作简报》刊登宣传,“德法并举、依法调解”经验做法在全省人民调解工作视频会议上作典型发言。

 

研讨会上,莱芜特色的人民调解工作新模式得到了与会专家学者的认可和赞扬,与会专家学者纷纷表示,莱芜创新调解理念,完善调解机制,许多工作走在了全国前列。“莱芜人民调解的经验对全国是有借鉴性的,相比于上海等大城市,莱芜的人民调解经验更具有普遍性和可推广性,莱芜人民调解工作在政府保障、基层基础建设、多调对接等方面都创造了很多宝贵的经验,希望莱芜能够在实践中不断创新这些经验,真正让人民调解发挥出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的积极作用。”上海市司法局基层处副处长赖咸森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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