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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专项治理涉金融领域失信问题

文章来源: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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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12-05 10:12:27

记者从12月1日举行的全市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暨推进涉金融领域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会议上了解到,我市将开展涉金融领域失信问题专项治理行动。

 

当前,在我市涉金融领域中,还存在着非法集资、金融诈骗、恶意逃废债等问题,这些涉金融失信行为严重扰乱了金融市场秩序,破坏了我市金融生态环境,影响了我市信用状况。为进一步治理非法集资、金融诈骗和恶意逃废债等涉金融领域严重失信行为,按照国家、省近期对开展涉金融领域失信问题专项治理作出的部署,我市将在今年12月31日前完成失信企业情况核查,明年3月31日前完成治理整顿工作。

 

期间,我市各有关部门将在年底前完成对纳入名单的失信企业完成全面核查,彻底摸清风险底数。各级各部门将按照《关于开展涉金融领域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推进方案》,坚持分类实测、清理存量的原则,对经核实列入名单的企业,依法进行差异化处置。对有能力履行法院判决生效的,尽快督促履行;确实没有能力履行的,将加强监督,避免个体性信用风险蔓延传染。对列入工商异常经营名录的失信企业,有未按期报送年报等四种情形的,将督促其尽快纠正失信行为,争取把异常经营名录中的失信企业清零。对列入非法集资预警名单的企业,金融办将加强风险线索排查及跟踪监视,强化风险方案预警,及时对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和主要负责人进行严肃查处。从明年4月1日起,对仍未整改到位、经核实仍存在严重违法违规问题的失信主体,将其列入涉社金融领域严重失信行为人名单,通过“信用莱芜”网站等向社会公布,同时纳入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由相关部门开展失信联合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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