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1日,记者了解到,为大力实施标准化战略、品牌战略和质量强市战略,加快我市“发展标准经济建设质量强市”的推进步伐,近日,市标准经济质量强市办公室下发了《关于申报2017年度莱芜市发展标准经济建设质量强市奖励项目的通知》,正式启动奖励申报工作。
据介绍,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依法设立)的企业、单位具有《莱芜市发展标准经济建设质量强市奖励办法》规定的奖励项目的,均可提出奖励申请。申报项目应符合我市的产业发展方向,有利于促进我市科技成果产业化及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并且是在2017年3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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